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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 辅助驾驶 最高法 刑事责任 醉酒驾驶

醉酒后开辅助驾驶在副驾睡觉也算醉驾?最高法明确了

阿木 阿木 发表于2026-02-15 21:53:39 浏览28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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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3号,那一天,微信朋友圈里嘛,没有人去刷啥情人节相关内容,全都被最高人民法院的几个案子给炸得懵懵的了。

“智驾神器”,这名字听着像黑科技,结果成了铁窗泪的入场券。

我喝酒了,但车是自己开的,这也算醉驾?

你别说,杭州那个叫王某群的哥们儿,当时肯定也是这么想的。

喝完酒,不敢开。

于是,掏出用小几百块钱买来的“神器” ,接着把它往方向盘上一卡 ,以此来模拟手重 ,最终骗过系统。

自己呢?

爬到副驾驶,放倒座椅,呼呼大睡。

车在凌晨空荡荡的街上,自己跑了二十分钟。

挺聪明的对吧?

用魔法打败魔法,用科技逃避科技。

可惜法院不这么看。

2月13号,指导案例271号出现了这样的判定:哪怕你当时并不处于驾驶位,哪怕车子正处于自动行驶状态,你依然属于司机范畴,你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拘役一个月,罚四千。

那玩意儿不叫“智驾神器”,叫“自首神器”。

辅助驾驶,到底辅了个啥?

我专门去查看了国家标准,从0级到2级都称做“驾驶辅助”,并非“自动驾驶”。

说白了,这玩意儿就是个眼神不好使的学徒,你得盯着,得管着。

手可以松,眼不能瞎。

现在拍的广告呢,是这样的,有个男的,他坐在那里,一边喝着茶,一边看着报纸,而此时,一辆车行驶在盘山路上,却好像走在平地上一样轻松。

这不叫误导,这叫挖坑。

还有更狠的

这次发的五个案子,一个比一个让人后背发凉。

名为严某聪之人,实施毒驾行为,于吸食毒品之后产生幻觉,自觉有人在追杀自己,遂驾驶车辆在街道上疯狂奔驰,致使四人死亡,最终被判处死刑,且该判决已获核准。

毒驾这事儿,终于跟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挂钩了。

以往存在人诡辩着称,“我并非有意为之,乃是吸毒之后没法对自身进行控制”,当下此情形不被认可,属于自我陷入之行为,要从严对其加以惩处。

还有刘某江这位,发生交通事故时他所负的责任不算大,然而只因他当时选择跑掉了,所以交警出具的认证书表明他承担全部责任。

法院这次明确说了:跑,不能作为判刑的依据。

要看是不是因为跑才导致事故扩大。

这话听着像给逃逸的人松绑?

不是。

是让责任回归事实。

不冤枉一个好人,也别放过一个真正该负责的人。

成某明那个案子也值得看。

他妄图钻空子,声称警察抽取他血液之际,彼时尚未进行刑事立案,属于行政性强制措施所涉范畴,存在程序违法情形,企图凭借此点将血检结果予以排除掉。

最高法说:别做梦了,那是为了固定证据的刑事侦查行为。

最阴的是艾某那个案子

简直是现实版《局》。

李某想立功,找人做局,灌酒,劝醉驾,然后打电话举报。

一环扣一环,跟拍电影似的。

最后呢?

做局的人,全判了。

危险驾驶罪的共犯。

教唆别人酒驾,也是犯罪。

哪怕你并未触碰方向盘,哪怕你仅仅是因嘴贱说了那么一句“没事儿,查得不严”,只要情节严重,依旧会被弄进去。

那条线,越来越清晰了

我突然想起前些年,有个朋友酒驾被查,在拘留所呆了七天。

他说,出来吃饭的时候,里面有着各种各样的人,然而数量最多的,则是那种声称“我觉得没事”的人。

“我觉得没事,就喝了两瓶。”

“我觉得没事,这条路我熟。”

“我觉得没事,车自己会开。”

在此次,由最高法发布的这五个案子,其编号从268到272,实际上就是在绘制一条线。

一条关于“我觉得没事”的线。

线这边,是侥幸。

线那边,是刑罚。

王某群睡觉那二十分钟,车跑了多远?

十公里?

十五公里?

万一路上窜出个行人呢?

万一系统突然抽风呢?

到底他于副驾驶位置之上做着怎样的梦,我并不清楚,然而判决书当中有着清晰明确之记载:乃是危险驾驶罪这一项。

再说回那个“智驾神器”

淘宝上其实还有卖的,几十到几百不等。

长得像个小夹子,卡在方向盘上,利用重力感应骗过系统。

有的甚至带配重块,模拟人手的重量。

买的人留言:“再也不怕车叫了”、“跑高速神器”。

他们说不定并不晓得,在2月13号过了之后,这个东西已不再属于“神器”范畴,而是成为了证据。

是证明你明知故犯的证据。

是证明你逃避监管的证据。

在法庭之上,是检察官,他面向法官,手指着你,而后说道:“被告人明明清楚辅助驾驶无法取代人,却依旧采用欺骗手段脱离监管,其主观恶性程度很深”,这便是相关的证据。

科技无罪,但滥用科技的人,有责。

那天看完新闻,我下楼抽了根烟

楼下停着一排车,有一辆理想,一辆小鹏,还有辆特斯拉。

都是那种“很聪明”的车。

我突然想,如果这些车会说话,它们会怎么评价人类?

“主人让我开,他去睡了。”

“主人以为我很厉害,其实我只是个辅助。”

“主人不知道,路况复杂的时候,我也害怕。”

最高法刑五庭的那个负责人讲得蛮实在,手握方向盘,这意味着握住他人的生命以及自己的自由。

自由这词,挺重的。

你以为躺倒副驾睡觉是自由,其实那是把命交给了算法。

你竟然觉得花掉几百块去买个所谓的“神器”,这就算是自由了,然而实际上,那却是给自己购置了一张通往被告席的车票呀。

最后

春节还没过完,十五还没到,聚会还在继续。

开车的时候不喝酒,喝酒的时候就不开车,这样的话听得多到耳朵都起茧了,可是呢,每一次出了事的那些人,都认为自己是那种特殊的、和别人不一样的例外。

这次的五个案子,其实就是告诉所有人:你不是例外。

你喝了酒,哪怕让车自己开,你也是醉驾。

你吸了毒,哪怕你觉得能控制,也是危害公共安全。

你嘴贱劝人酒驾,哪怕没碰车,也可能是共犯。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这话不是口号,是用一个个案子堆出来的。

那天夜里,王某群在副驾驶睡得很香。

安静地跑着的车,在空荡荡然而的大街之上,红绿灯,斑马线,路口,系统逐个去处理推进。

看起来一切正常。

先到车停于路中央,致使其将别人的道给挡住,接着有人进行报警,随后警察上前把他拍醒,之后血检结果方才出来,最后判决书下达。

他才明白:那二十分钟的觉,太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