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在网上看到一个明朝的故事,讲的是徽州女子姚滴珠的遭遇。
媒人做介绍之际,将潘家大肆吹嘘,描绘得美轮美奂,提及钟鸣鼎食之盛景,又话及诗书簪缨之荣耀,谁承想滴珠嫁入之后,方惊觉家中贫困至极,穷得响声连连。
更糟心的是,公公婆婆脾气暴躁,动不动就骂人。
仅有的益处,在于其丈夫潘甲容貌周正好看,对她而言还算得上体贴入微,两口子之间的感情状况良好。

可好景不长。
潘甲因为受不了父母的无理取闹,干脆出门谋生去了。
丈夫一走,滴珠的日子更难过了。
公公婆婆每一天都不停地责骂她,有一回她起床起得晚了些,这时候婆婆居然骂她,说:“你这般懒惰的女人,一直睡到这么晚的时候,还不如跑去做娼妓去,因为那样子就根本不用去干活了。”这样的话语放在现如今这个时代,哪一个人能够承受得住?
滴珠实在忍不下去,一气之下跑回娘家。
可娘家那边也不太平。
潘家宣称,她逃回了自己的娘家,并且被藏匿起来了,姚家表示,女儿是被婆家给赶走了,于是,两家为此闹到了公堂之上。
按明朝法律,媳妇擅自离家是要挨板子的。

当时的观念是,公婆骂你天经地义,顶撞或逃跑就是大逆不道。
知县判定滴珠“不贤”,让姚家限期找人,找不到就五天一打。
姚家被打得苦不堪言。
有人在逃跑的路途中碰到了品性不良的坏人汪锡以及从事特殊行业的老鸨王婆,原本准备按计划返回自己娘家的此人遂然被劝阻未能成行,反倒被引领到了其他去处。

后来遇到商人吴大郎,过上了两年舒服日子。
吴大郎,其人温柔且体贴,出手还极为大方,并非如潘甲那样带着青涩之态,如此情形,使得滴珠心中甚是满意。
另外一边,姚家察觉到有个名为郑月娥的从事娼妓行当之人,其长相与滴珠毫无二致,于是便将她带回,进行冒名顶替之举。
郑月娥也想借此脱离苦海。
这个被称作李知县的人,竟然没能辨认出那假的滴珠,还对着潘甲进行训斥,质问“你妻子与娼妓之间究竟存在着什么样的区别”。

直到潘甲坚持说这不是自己妻子,事情才败露。
郑月娥后来和姚乙结为夫妻,一起被流放了。
这个故事最让人唏嘘的是,滴珠从头到尾都是个受害者。
她嫁入家境贫寒之家,遭受公公婆婆百般欺辱,丈夫未在身旁,返回娘家时竟遭到官府的惩处。
在明代那种宗法制度下,媳妇几乎没有话语权。
公婆再过分,你也要忍着;忍不了跑掉,法律还要治你的罪。
说到底,当时的家庭制度把女性的基本权利压得太低了。
今日我们去看待这段历史,并非是要单纯地去批评古人,而是为了领会那个时代所存在的局限性。
每每一个时代,均存在其自身所拥有的问题,能够做到让我们去做的事情,是于其中察觉出人性的繁杂以及制度的冷漠无情。

她对丈夫有感情,但现实太残酷;她想过好日子,却走错了路。
以往的历史当中,从来都不缺少像这样的故事,只不过是期望当下的我们,能够从中领悟到一些什么东西。